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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响水农商行领导涉嫌官僚主义和不作为导致客户经济损失严重!

作者:百姓发布时间:2024-09-06 16:16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王玉梅,现年59岁,住江苏省响水县小尖镇四丰金诚家园55号,电话15851107999.
      2013年,因经营宾馆装饰需要资金,我以宾馆房屋抵押向江苏响水农商行申请贷款300万元,期限5年。后因经营亏本,还款逾期,尚有140余万元本金未结。2017年5月份,江苏响水农商行向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诉讼并申请执行。被执行房屋因在二楼,要走别人家的电梯里,法院两次走拍卖程序,均因难度大而停拍。截止2023年4月份,经响水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计算,此房屋抵押的贷款本息合计近290万元。因考虑到疫情和复息等种种因素,在执行法官主持两方协调下,双方同意按250万元结案。期间,响水农商行代理人殷绍校将该方案汇报给农商行并经王卓行长同意以本金143.323155万元、利息106.676845万元,合计250万元结案,并承担该诉讼的诉讼费11952元、执行费22098元、评估费40221元等。同时解除我的限高和解封银行卡。接着响水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和农商行分别通知让我准备资金还款。该笔贷款还贷期间,因遭遇了疫情及社会整体经济下行,本人又突发脑溢血在南京抢救多日,还留下后遗症,加之家里经营停滞,困难重重,我和我的家人想方设法向社会抵押借款(全部是高利贷),当我款项筹借好在规定时间内准备交款时,江苏响水农商行代理人殷绍校说农商行正在走流程让我们等一等,这一等就等了近一年的时间。为了尽快还款结案,我丈夫去找农商行协商,该行行长王卓出尔反尔,又不同意之前在人民法院达成的一次性还款方案,事后,王卓行长叫人冻结了我的退休工资卡。
     人民法院协调此方案是经江苏响水农商行同意并通知我筹款的,说明江苏响水农商行领导同意借款合同的变更,且又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疫情期间的信贷政策。现在江苏响水农商行领导又言而无信,给我造成严重的精神压力。我不仅要问:延期还贷的这段时间江苏响水农商行的贷款利息谁来承担?我向社会融资的高利息又有谁买单?江苏响水农商行领导这种官僚主义作风、渎职行为给客户造成的一系列损失与经济压力,不仅背离了银行的宗旨,且无契约精神。
      无可奈何,我只好恳请有关领导关注此事,督促江苏响水农商行履行承诺,急百姓所急,想百姓所想,让我早日还清贷款,以免产生更大的损失!
      江苏响水农商行的领导也要执行习总书记今年4月24日,在重庆考察调研时指出的中国式的现代化就是:民生为大!
      举报求助人:王玉梅
     2024年7月6日

    附带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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