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共同关注网 > 法治在线 > 投诉举报 >

投诉举报

NEWS

曝光青岛中启胶建:失去人性的上市公司

作者:百姓发布时间:2021-10-24 16:06

记者:宫平 郑义 火燃

      致青岛市委书记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陆治原书记,您好!
 
      我们上有父母下有妻小,虽然是艰苦的挣扎,我依然要为“责任和义务”艰难的活下去。
 

       这是我的父亲,由于他对此事非常痛心疾首,又无能为力帮助我,天天窝火,患上了癌症。住院已一年多,现在奄奄一息。
      下面这是班组长唐天有的妻子,也是因为这事窝火而患上了癌症,又没钱治疗,导致现在现在也是奄奄一息的状态。
       在此,请求陆治原书记,为民做主,还老百姓一个公平公正、晴朗透明的生活空间。
 


       民工实名举报
       实名举报:李树军,身份证:220124197110104230。
       被举报人:项目部经理杜启祥。
       举报内容:杜启祥利用公司名誉和他掌握的公权力,违背合同规定不给结账,不择手段地进行非法克扣。并与公司外人员张玉金串通、勾结,和谋伪造《假合同》,预谋非法侵占我的劳务工程款146万元。
       事实与经过:2019年3月18日,我通过张玉金介绍,正式于中启胶建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承揽的业务只是劳务,其中有力工、瓦工、木工、钢筋工、架子工等。

       2019年7月18日,我又于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补充协议》。《合同》和《补充协议》都是我一人签订、署名。
       2019年10月8日,由我施工的工程全部完工。经公司派专业人员验收,全部合格、交工。
      按合同规定,应该给我正常结算。但公司项目部经理杜启祥使用各种无理、无据、私人定制的条条框框卡我;并违背合同规定,到期屡屡推拖,不给结账。
       我依法多方努力讨要,最终公司答应结账。但又拿出一张既不符合实际、又无理无据的“自造结账单”,预谋非法卡扣我146万元。
       同时发现,我和公司签订的《合同》被伪造。出现另外一个与《合同》无关的人员张玉金,在公司个别领导的配合下,他在原《合同》上面私下签字伪造《合同》。
       当时,我签完《合同》公司不给我本应给我的一份《合同》原件。在我多次强烈要求下,2020年3月31日才答应给我《合同》。当我到公司强烈索要合同时,生产部经理潘沈阳说:“合同没在我这”。 他答应用手机微信,将合同转给我。
       可当我收到潘沈阳经理用手机微信转发的《合同》时,确没有收到最后甲乙双方签字的一页。当我再三追要时,他说:“这页没有内容,不重要。”还是不给?
         签订《合同》的当时,甲乙双方的签字只有我和于东涛经理两个人签的名字。可是在2020年12月29日,我在通辽市劳动局所见到《合同》的复印件时,《合同》已经造假。上面已歪歪扭扭的写上了张玉金名字。
        这时我才恍然大悟,非常清楚地证明了:项目部杜启祥与公司个别管理人员串通、和谋勾结张玉金,充分利用公司名誉和手里的公权力非法造假,最终就是要非法占有我的合法收入。
        这时,我终于明白他们为什么不给我《合同》最后甲乙双方签字的一页?为什么迟迟不给结算?为什么在各种压力下,迫使他们逼不得已同意给我结算时,再次使出新招:拿一张既不符合实际、又无理无据的“自造结账单”?其罪恶目的:就是合伙,预谋非法侵占我146万元的劳务费。
下面,是我对非法 “自造结账单”实事求是的说明和态度: 
       第一、 主体面积不符。
       施工面积不对。施工图纸面积是52600㎡,实际是52980㎡。因为有不在图纸范围内的外加工程:地下消防水池、蓄水池3个;水泵房2个。共计增加面积380㎡,可进行现场实地查验,一看便知。
第二、扣除以下项目。
       1、丢失钢管问题,我没有义务负责任。 现场有打更的,打更人员不归我管理 。我只负责施工现场,出力干活儿。安保工作,由公司项目部负责管理 。
       公司重多财物丢失,管理者是有直接责任的。请问,当时为什么不去报案?这不就是监守自盗吗?现在提出强行加罪于我,根本不靠谱,天塌下来我也不会认这笔账,天也塌不下来。
       2、连廊下沉,跟我没有一点点关系。当时,我干的每一个工程都有公司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才能干下一个工序。这是监理人员的管理责任,更是工程施工规则,我是要对我自己负责任的。所以,必须自觉做好。
       我所干的活,在工程交付验收中,没有出现任何质量问题 。否则,公司监理人员也不会让我在每一项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情况下,再让我顺利地进行下一项施工工程。
       这纯粹是对公司监理人员的污蔑。
      3、扣浪费混凝土的问题。此事,与我根本靠不上边。因为在施工期间,我是严格按照要求的标准进行搅拌混凝土施工的。
    第一这混凝土不能吃,第二不能往家拿。我怎么才能去浪费的?再问,施工中出现浪费问题,当时怎么没有任何管理人员提出来?现在凭什么扣我?有什么依据?跟我结算能挂上边吗?
       4、扣室外散水质量下沉坍塌。此问题与我更没关系。因为我所干的每一项工程都是在2019年10月8日前,经公司监理人员全部一项一项的验收合格。
       现在又提出来这个问题,分明是无理强加、非法卡扣。    5、扣刘志勇的混凝土方。 这项我认账。但数量不对,当时合计是1000立方米,每立方米当时定的价格是30元。总计应该是3万元。
       以上我所述的句句是真,件件可查。如有一点捏造事实 ,我付全部责任。
           实名举报人:李树军
           2020年12月26日


       实事求是调查
       多次收到农民工的实名举报,强烈要求媒体帮助解决劳务费的拖欠、克扣、侵占问题。我们根据《举报》依照“实事求是;用事实说话”的工作原则。与该公司领导对接沟通与调查。
 
       2021年4月20日8点26分,我们来到内蒙通辽市科尔沁区,找到中启胶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的于东涛经理。将材料给他后他说,我先看看。再就没有回应,同时删除了记者的电话。
       2021年7月16日至19日,我们去青岛的红岛区、黄岛区、朝阳区,历经多地才找到中启胶建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可是这里好像是个“十分保密的军工厂”,楼不让上,电话没人接,接通的电话说打错了。
       一位好心的保安员私下说:“邮递吧!”我通过邮递员送了3次,均被拒接。
       两级沟通,公司不不作为。实逼无奈,只有通过网络媒体反映情况。

 


 
 
       调查中,我们找到了原始《合同》和《合同补充协议》的相片复印版,的确没有甲乙双方签字的最后一页。
       无论在第一页还是最后一页的甲乙签字位置上,双方都是一个人。
       甲方于东涛、乙方李树军,双方都没有第二个人签字。
 
   
  
        特别是在甲乙双方签字的最后一页上,甲乙双方代表签字人只有1人,清晰可见。
        可是,就在公司万般无奈才同意给李树军结账的情况下,拿出的《合同》和《合同补充协议》复印件,第一页和最后一页甲乙双方签字位置上,都出现了张玉金的名字。
       而且,非常明显的看出,是后来私下添加的。
 


                                              
       这份《合同》和《合同补充协议》在乙方李树军不知情的情况下,甲方私下添加了张玉金的名字。
       确实无法找到合理、合法的解释。

 
       说他们无中生有,没有人性的地皮无赖行为。是因为有原始《合同》和《合同补充协议》里面的相关数据证明。以外增加的工程,有现场实物,可查、可验,非常清晰。
      这里最不清楚的是:公平、公正和良心!

       泯灭人性欺骗记者
       此案件连续两次报道,引发众多媒体的关注。《半岛日报》的记者潭云滨,相继对记者和当事人进行了采访调查。
      
       可是,该公司项目部经理杜启祥等人,失去人性、泯灭良心,欺骗记者说:“已经结账,剩下的一部分是,张玉金的钱。”
       这些没有人性的地皮无赖无中生有,充分凸显出:“此地无银三百两”的狼尾巴。

       国家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专家精准点评
       根据国家法律法相关规定,结合真实的《实名举报》内容和实事求是的调查。本案明显存在三个问题:
       第一、公司上层监管不力;
       第二、公司管理人员存在恶意伪造《合同》的行为:
       第三、公司管理人员存在恶意克扣,预谋侵占行为。
       将这些行为对号入座,已明显地违法了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
       公司管理人员在履行《合同》义务时,违背了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具霸王之气概,居高临下,唯我是从、我有权力,我说的算。以强欺弱!
       所以,具有强烈的占有欲。预谋侵占,就是他们恶劣行为的必然结果。
       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




免责声明:
    以上为来信全文刊登,内容未经完全核实,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只供参考之用。
本网站及其雇员一概毋须以任何方式就任何信息传递或传送的失误、不准确或错误对用户或任何其他人士负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责任。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或项目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收益、预期利润的损失或失去的业务、未实现预期的节省)。
    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若在任何司法管辖地区供任何人士使用或分发给任何人士时会违反该司法管辖地区的法律或条例的规定或会导致本网站或其第三方代理人受限于该司法管辖地区内的任何监管规定时,则该等信息不宜在该司法管辖地区供该等任何人士使用或分发给该等任何人士。用户须自行保证不会受限于任何限制或禁止用户使用或分发本网站所提供信息的当地的规定。
    本网站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因为网站可以由注册用户自行上传图片或文字,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凡以任何方式登陆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百姓共同关注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