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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土地被暴力强占拍卖,受害老人走上漫长的维权之路!

作者:百姓发布时间:2023-06-19 15:07

         随着社会城市化的发展,近年来全国强征、暴力强占拆迁引发的恶性事件不少发生,为何屡禁不止?也一直是人民群众热议和关注的重大问题!在法制建设的当今社会仍有不少受害人为自己的土地合法权益而走上漫长的维权之路!

       近日,东莞虎门镇居民麦桂心同她女儿罗碧云向广大媒体反映及相关部门举报东莞市虎门镇政府某镇长、大宁社区居委会书记谭启棉滥用职权,勾结不法商人,强占她的土地、实行强拆并砍光了地上树木、实行“一地二卖”,谋取巨额非法利益的情况反映,该反映引起广泛媒体的关注报道!

       据麦桂心举报的事情经过:2011年7月1日,她与大宁联社签订了《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书》,大宁联社将位于东莞市虎门镇大宁社区金宁路旁边的三块土地有偿出让给她。合同签订后,她依照约定缴清了全部合同价款及相关费用,大宁联社和居委会也将上述三块土地及地上的建筑物交付给她使用、收租。但新上任的大宁居委会书记谭启棉“新官不理旧事”,只顾自己个人非法利益,蛮横推动“二次出让”!

        2021年8月9日,虎门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大宁居委会相关干部在未履行任何法定手续的情况下,不顾她和她女儿的坚决反对和报警,也不管法院案件正在审理之中,就组织人员利用挖掘机将她拥有合法权利的土地、地上建筑物及树木全部拆除铲平,将租户全部暴力赶走的行为,令人触目惊心!

       2022年5月,东莞市国土局、虎门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又不顾她的强烈反对,与不法商人串通,将她的土地“挂牌拍卖”,获取巨额利益(东莞某天房地产开发公司把市值20多个亿的3块土地独家以抄底价12个亿拿走,不得不令人怀疑这里面藏着巨大的猫腻和利益输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通过两审行政判决认定强拆行为违法(行政判决书案号:2021粤1971行初1598号、2022粤19行终539号)。但被举报人依然不理睬法院的生效判决,拒不恢复原状,也不赔偿她的巨额经济损失,依然强行挂牌出让,态度十分嚣张跋扈!

       对于被举报人涉嫌的违法犯罪问题,她曾经向东莞市纪委监委、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东莞市委市政府、广东省委省政府、广东省纪委监委、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等部门都投诉反映,她女儿罗碧云也曾到东莞市信访局、广东省信访局进行投诉反映,但均无结果。大宁书记谭启棉同虎门镇前后两任纪委书记都是好朋友,她不得不怀疑他们用权力及财力去摆平各部门。以上情况反映句句属实,如有虚假,她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同时请求全国媒体予以曝光!请求中央纪委监委、地方各级纪委监委给予关注并对被举报人进行立案调查!

       罗碧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含泪诉说:她母亲为了这事每天都以泪洗面,加上是高龄老人,很担心她老人家受不了,对她打击的是法律不公,让她寒心的是土地被暴力强占还挂牌出让,而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到相关部门实名举报均未处理!老人家期待的是该案有个公正的处理!

       记者手记:国务院办公厅早已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 严禁强拆暴拆等行为,征收拆迁必须发布相应的拆迁文件及补偿费用,禁止先拆迁后补偿行为的若干文件。对于麦桂心的举报,实在令人震撼!上级部门应专项立案调查处理,坚决查办追究被举报人的相关法律责任和土地补偿!

        律师认为:被举报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非法强拆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对于相关责任人员,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http://xinhua.lindulaws.com/2023/TAG0516/05161366G5P0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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