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调!调!我是法官我说了算,我要继续调!
判!判!判!我是受害人,法说了算!我要判决书!
河南淅川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以调拖判为那般?
日前笔者接待了一名来自河南省淅川县受害人名叫周文朝,倾诉自己疑惑谁来给予解答,笔者进行了走访,一探究竟。
守法公民飞来横祸谁之过?
2019年3月29日早上7点半左右,有一客户到反映人周文朝位于淅川县上集镇店铺购水泥管,客户把车停靠在村公路一边,装水泥管。此时有一辆校车不能正常通过,周文朝位指挥校车慢慢过去,这时犯罪嫌疑人人李少亭过来,在周文朝毫无防备情况下,用钢锨乱砍,把受害人右臂砍断。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受害人伤情严重住院治疗。家中唯一劳动力到下啦,家中唯一收入来源店铺无法经营被迫关门。由于是没有原因,没有征兆,飞来之祸,给受害人整个家庭带来灾难性后果。
法院久拖着不判是在保护谁的利益?
法院久拖着不判是在保护谁的利益?
被告人李少亭作案后五个多月,派出所才把案件移送检察机关。2019年12月份,检察机关把案件移送到淅川县人民法院。2020年5月7日,淅川县人民法院第一次通过互联网开庭在,因信号不好没有开成。8月中旬,第二次开庭,公诉机关指控事实和证据,被告人李少亭无异议。罪犯申请受害人住院时间、误工时间等鉴定。9月中旬鉴定过后。10月11日左右第三次开庭,双方对鉴定结果无异议,开庭主要围绕赔偿问题,受害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调解,不同意谅解,让法院依法判决。事隔一个月后,法院通知受害人周文朝到法院和被告人李少亭签订一个事先起草后未经受害人同意赔偿协议,受害人明确决绝,不同意继续调解。事隔5天又通知受害人到法院,让被告人亲戚也到法院签协议,支付赔偿款,受害人再次明确要求法院依法判决。自2019年12月份公诉以来,被告人李少亭至今逍遥法外。案情非常明了,一个很简单的案子拖了一年。
日前笔者陪同受害人一起见了承办法官温丽,温法官开口闭口还是赔偿和谅解,就是没有作出判决意思?
并向受害人直说判缓刑,一,年龄偏大。二,悔罪表现(1,向被害人主动赔偿,2,向被害人认错,取得被害人凉解)。
三,有自首表现。
当笔者问被告人现在在哪里?为什么不采取羁押强制措施?承办法官竟然说被告人取保了,现在被告在哪里,不清楚(有温法官的录音为证)。为什么在受害人明确拒绝调解情况下,还不厌其烦进行调解?
法官建议判缓刑为哪般?
公诉人建议被告人判实刑1-2年,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少亭出生于1946年6月20日,明明被告人不超过75周岁,承办法官为啥故意给受害人说被告人超过75岁?受害人多方咨询才知道,承办法官是为了给被告人判缓刑。笔者向当地基层组织和群众了解,基层组织和群众表示被告人李少亭涉黑,经常侵害群众利益,不接受被告人李少亭社区矫正,不同意社区监督。被告人轻判缓刑后,回家有再犯罪的可能 ,二十年前,同村的周安定在打麦场里打麦垛,李少亭夫妇,抓住周安定毒打一顿,当时李少亭拿一根胳膊粗的杠子一直打,直到杠子打断又用脚,把周安定打的遍体鳞伤。1997年冬,被告人李少亭夫妇及儿子又因白天生产小组的一项规定他们不愿意,傍晚跑到当时村支书家,手持木棒、锄头,把村支书毒打一顿,最后报案后,经过法院赔偿村支书医疗费5000元。2007年的一天,天黑后,被告人李少亭一家纠集五个社会青年,霸占受害人周文朝开发的荒地上将周文朝孩子打了一顿。十年前,被告人李少亭夫妇又因地边界将地邻周建伟打一顿。2014年淅川县上集镇周岭村搞移土培肥,被告人李少亭指示其儿子对施工队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两次共计1万元(一次8000,一次2000元)。笔者咨询了法律专业人士,判处缓刑前提是积极认罪,投放到社会不再有违法危险行为,基层社区同意进行社区矫正。本案承办法官为什么要在判决之前,把判决结果告知当事人,是没有保密意识还是故意而为之?习金平主席说:努力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淅川县人民法院法官是如何贯彻习金平主席指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