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厂过程中,原广丰县负责工业的负责人林伟 平白无故地要求我无条件退出其中的第一排40亩土地用于商业开发,被我拒绝后,他当面威胁说:“你不同意退出40亩,会给你带来麻烦的。”果然,三天内,县职能部门就通知洋口供电所在我从未欠交电费的前提下强制停了电。
然后,原广丰县委负责人兼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人刘月林也滥用职权,干预我在上饶市农业发展银行我企业贷款400万元,也发生了利息但仍被收回。由于当时这两位县领导利用职权乱作为,直接导致我的企业停工停产,造成灭顶之灾。
从此,我开始向市、省、国家各级职能部门信访部门上访后映。直到2013年,新一届县职能部门领导根据我的实际情况,决定对我的厂房、资产进行收购。收购前,我向县职能部门提出了3个前提的要求。县职能部门出台了以广办字[2013]20号文的会议纪要,关于处置我公司债权债务的解决方案。
工业园区管委会据此于2013年10月30日解决了其中两个问题,余下的第三个问题780万元债务问题一直没有解决。这个问题不解决,我如今生不如死,走投无路,在向各级信访部门反映无果的同时,今天不得不向媒体公开反映,请求媒体进行公正监督,希望广丰区职能部门早日给予公正解决,还我公道。也恳请广丰区职能部门不要过河拆桥,尊重历史事实。
诉求人:周继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