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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刘广泉:关于登封市夜间偷袭拆除我合法房屋的情况反映

作者:百姓发布时间:2023-05-18 20:46

       我叫刘广泉,男,党员,身份证:410185196305129837,现住河南省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塔沟村刘家门文化路015号。
       我与其父刘德山三处宅基批建经过
       登封市原主要负责人,在2019年11月29号,节假日夜里、停电停水后偷袭扒房。消毁证据又在数月后的2020年4月26号夜里,在当事人发现并报警的情况下、有身穿特警服的把我的手机抢后押在少林派出所达二十小时,把我放出后看到的现场是:用黄土盖在上面后撒上麦子。
      事由:2018年登封市林业局段某人、阴某人及属下燕某人一伙为了扒民房,找到席某、许某二人共同弄虚做假后,把有荒地承包证的荒地和种了几十年的、拿有确权证的(皇粮地。)强划为林地,扒房后再罚款。
      混淆事非、颠倒黑白,登封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相关人主要负责人、合伙骗走了我拿着的(耕地保护卫星图)后,再扣罪名《疑是别墅》实际是让百姓无地可种。
       事实:
       一、大石板上建房利用的是荒地间的废石坑。荒地承包证是政府发。请现场查验。
       二、建房是接政府的文件按要求:拿有用地许可证方可建房,其它一切证有政府收费后发放。有交费及乡镇土地所承诺书为证。
       三、房子周围是我承包的荒地,荒地周围是我家确权的皇粮保命地。利用荒地搞养殖国家大力支持!荒地承包经营权证、确权证证在手,请青天查验!
       四、合作社用的是原养殖厂遗留问题房(仓库及生活用房,门卫房)做合作社办工用。可现场查验有物证存在。
     1992年8月之前,我同父亲刘德山居住宅基地址为刘家门沿路地带。因城关镇人民政府出台:城政《1992》22号文(详见复印件一附后,)要建商业一条街,发展经济,要求沿路居住户有经济实力者,可沿路投资商铺;无经济实力投资商铺住户,由本组另行安排宅基地。我与其父为无经济实力者。新排宅基4处,办证费为4×2060元,其中有个是利用荒地(中间的间荒地搞家庭)养殖使用,有荒地承包证并且交费。我与父亲交宅基地的办证费共计8240元。交村委会出具有证明(详见复印件二附后。)登封市土地管理局1993年至1994年先后发给建宅《用地许可证》(详见复印件三附后。)房屋先后于1993年1994年建成。1995年春喜迁新居,居住至2019年11月29日夜间24点至30日凌晨2点被登封市市政府偷袭拆除。
       二、我与父亲合法宅基三处被登封市政府夜间偷袭拆除经过
       2019年10月,登封市政府以净化嵩山景区环境为由,对嵩山景区区域所有居住户宅基实施大规模拆除,六万余亩集体耕地被强行流转给政府(用于植树尔后待机开发商之莅临。)我家世代以种地为生,视土地为命根。故对政府拆迁我合法宅基、驱赶百姓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我和全家都想不通,即被政府视为钉子户。我于2019年11月29日携全家出门串亲戚,市政府借机即在当日夜里12点至30日凌晨两点偷袭拆除了我和其父刘德山合法宅基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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