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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津南区委书记:老百姓想找您办件事怎么这么难?

作者:百姓发布时间:2021-05-10 11:23

尊敬的刘惠书记:
                          您好!

      我是津南区双港镇友鹏海鲜市场的一名入驻商户。听说您被天津市委确定为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拟推荐对象,作为您治下的商户,我们也觉得与有荣焉。只不过,我们从2018年到现在,多次信访却迟迟不能解决问题,老百姓想办件事真的太难了。您在争取荣誉称号之余,能否回身看看,您治下的商户正在乞求您给一条活路,乞求您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
      友鹏海鲜市场租用的是何庄子的地。友鹏海鲜市场同何庄子村委会、天津何庄子农产品批发市场(下称何庄子市场)约定:何庄子市场经营蔬菜瓜果,友鹏海鲜市场经营各类肉制品。
      原本大家相安无事,但是自从何庄子村支书王洪福将何庄子市场的经营权交给冯某经营的天津阿米玛玛餐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阿米玛玛公司)后,我们的厄运便接踵而至。
      冯某妄图独霸何庄子菜市场,就采用各种不正当竞争手段对我们围追堵截:先是对友鹏海鲜市场打砸抢堵,蚕食友鹏海鲜市场租用的土地;而后又以“厕所革命”的名义,骗取80万的财政资金在我们的消防通道上建了个违建厕所。
      到了今年,冯某公然违约,在何庄子市场新建的违建营业楼里招揽经营肉制品的商户。由于何庄子的营业楼比我们靠前,这一违约行为直接把我们的生意全都夺走了。
      然而,这一不正当竞争却得到了来自行政、司法等部门的保护。

      行政部门的不作为主要体现在对何庄子市场违建的保护
      2020年11月底,曾有群众在地方领导留言板上向李书记举报:天津何庄子菜市场违建楼危害安全。
      12月10日,津南区委回复称:已安排综合执法大队进行查处。
      区委回复不到一个月,何庄子的违建营业楼却建成了。
      此后双港镇政府在这些违建营业楼内张贴告知书:何庄子市场的营业楼是违建,要求入驻商户限期搬离。但其违建营业楼共有10栋,双港镇政府只是象征性地封锁了其中2栋。
      而事到如今,这些违建营业楼却全面开张了。工商部门给这些违建内的商户办理了营业执照,供电部门给这些违建接通了商业用电。
      后来津南区规划部门回复我们称:何庄子所有新建的营业楼都没有办理规划手续。该违法行为由双港镇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区规划部门已经移送相关线索。
      到如今,这些违建内的商户的生意越发红火。
      双港镇政府此前还以“拆违”的名义,拆除了友鹏市场在08年之前盖的营业楼,为何庄子市场侵吞霸占友鹏市场的地保驾护航。而如今何庄子市场新建的营业楼却得到了保护。

     司法部门的不作为主要体现在该执行的不执行,该抓的不抓
      由于何庄子市场毁约。友鹏市场将其诉至法院。经终审判决:何庄子市场不得经营肉制品。
     但判决作出后,何庄子市场变本加厉:判决前该市场共有8户肉制品商户,现已发展壮大至40家。
     鉴于何庄子市场、何庄子村委会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津南区法院将两被告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但内部消息称,津南区商务局局长插手该案。津南区法院此后在何庄子市场、何庄子村委会全面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移出限高、失信名单。
      事实上,《刑法》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有关规定是明确的,何庄子村委会、何庄子市场的负责人理应承担刑事责任,如今却逍遥法外。
      据执行法官说,这些新入驻的经营肉制品的商户是判决作出之后才过来的,要想把这些商户迁走,必须重新起诉。
      法官是专业的司法工作者,法律方面的条条框框我不懂。我只知道二中院已经作出了终审判决,责令何庄子市场内部得经营肉制品。作出了判决就得执行。不管是原有的商户还是新来的商户都不能对抗生效判决书。
      现在津南区法院执行局的领导把中央、市有关推进执行的部署喊在口中、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就是不落实到行动中。看来传言中有高级干部说情这一消息,也未必就是子虚乌有的谣言。
      综上,我们这些外来商户不求能感受到天津优化营商环境的春风,只乞求刘书记能给我们指点一条活路。再次恳请您在争取荣誉称号之余,偶尔想到我们这些求助无门的老百姓,毕竟老百姓想在津南办件事真的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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